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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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市龙凤区鑫兴业废弃油脂回收销售部6千吨/年废油脂回收处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6千吨/年废油脂回收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市龙凤区鑫兴业废弃油脂回收销售部

建设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东干线东,距刘高手村2.7km处(金增制桶厂院内)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9日起至7月17日共计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树利

联系电话:13089064444

大庆市龙凤区鑫兴业废弃油脂回收销售部6千吨/年废油脂回收处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2018-6-19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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