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林源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公开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查阅链接:见附件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途径: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工 1373459270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包括林源镇、长发村、长发屯、宏伟北屯、兴隆村屯、兴隆堡屯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正在完善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涂工 13734592706
邮 箱:756099567@qq.com
(2)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久恒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周工 13904590561
邮 箱:hljsjhhb@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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