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该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污泥项目
建设单位: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东郊生活垃圾处理厂东侧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坐标:130度 29分 39.261秒,46度 48分 43.256秒)
建设性质:改建
现有工程情况: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二炉二机配置,日处理垃圾量1000t/d,年处理垃圾36.5万t,即采用2条并行的垃圾处理生产线,配2×500t/d 炉排式焚烧炉,2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1.08×108kwh/a。二期项目扩建一台500t/d 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量500t/d,年处理垃圾18.25万t。二期完成后,全厂实现焚烧能力1500t/,全年处理垃圾54.75万吨,实现总发电量1.6×108kwh/a。目前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两期工程均已建设完成并完成自主验收。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垃圾焚烧锅炉燃料结构,在生活垃圾焚烧基础上,掺烧城镇污水污泥作为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的补充燃料,掺烧后电厂设计发电量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454-6049211
邮箱:24832521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