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下载附件阅读征求意见稿全文。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宁辛
联系电话:19904592338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4、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路97号专家公寓楼421、422、423、424、425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94591307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林源化工园区及周边范围内受林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实施过程中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2025年 6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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