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林源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公开项目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林源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的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前增设高浓工业废水预处理段,处理工艺“调节+电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规模2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工
联系方式:13734592706
邮箱:75609956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黑龙江省久恒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按照第四条要求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