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修编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林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修编概要
1、规划名称
林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修编;
2、规划限期
本次规划的年限为2025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2030年,远期为2031年-2035年。
3、规划范围
东至西部排水干渠;南侧分别至林庆路以北约100米、铁峰南泡;西至083乡道以东约1公里;北侧分别至铁路专用线以北约 330米、林源南路。(不含大庆市粮食局第三粮库和大庆市同源水泥),用地面积21.17平方公里。
4、功能区布局规划
规划按功能分为化工产业区、配套综合区及隔离防护区(规划控制界限外)三大功能区。化工产业区以通让铁路、界限外水渠为界,将产业区分为三个片区,化工产业一区以生物原料化工为主,化工产业二区为园区现状企业主要分布区,主要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化工产业三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产业,以化工及精细化工为主。配套综合区分为配套综合区一和配套综合区二。配套综合区一位于通让铁路西侧。配套综合区二位于园区的东南侧。沿西部排水干渠西侧及对喜泡泄洪渠北侧布置高压走廊带,既满足规划区建设的需要,又可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形成绿地非建设用地空间作为隔离防护区。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宁辛
联系电话:19904592338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永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科技路97号专家公寓楼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945913077
邮箱:dqyqhb@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参调查表获取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5年5月23日